- 索 引 号:QZ07119-0101-2024-00184
- 备注/文号:南交〔2024〕51号
- 发布机构:澳门皇冠: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23
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
为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交办办〔2021〕75号)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闽交办〔2024〕4号)、《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泉交办〔2024〕20 号)》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我局编制了《澳门皇冠: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开主体
本《目录》适用于澳门皇冠:交通运输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公开主体为澳门皇冠:交通运输局。
二、重点公开内容及公开要求
(一)公开内容。分期分批公开《目录》所列5类一级事项、22类二级事项中的55项公开内容,其中2024年底前公开22项,2025年底前公开33项。
(二)公开依据。为交通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公开工作的规定,依据性文件废止、修改的要以最新规定为准动态调整公开要求。
(三)公开时限。原则上为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依据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渠道。首要渠道为澳门皇冠:人民政府网站,综合运用“两微一端”及其他新媒体、澳门皇冠:各政府信息查阅点(市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场站及项目实地等多种渠道,灵活采取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等多种方式,真正让人民群众能看到、易获取、用得上。
(五)公开方式。原则上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作为重要补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监督,紧贴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切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澳门皇冠: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全面完善公开流程。对照《泉州市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抓紧抓实相关工作。按照“五公开”要求,注重全过程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审查、发布、解读、回应、参与等工作机制,选择具有针对性的公开渠道,丰富形式、完善载体,及时传递交通运输相关政策,准确解读贯彻执行措施,切实增强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切实落实涉密事项管理要求。各科室(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其中,经审查确定的涉密内容,可按规定不予公开。
附件:澳门皇冠: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澳门皇冠: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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