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24-00062
- 备注/文号:南教计〔2024〕41号
- 发布机构:澳门皇冠: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22
各中职学校: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结算2023年和预拨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4〕74号)精神,现以2023年5月、11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的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人数为基数,对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泉州市级补助资金进行结算,2023年应拨补助资金227.052万元,扣除南教计(〔2023〕57号)已预拨补助资金215.059万元,应追加8.99万元,同时,参照2023年11月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学生数,预拨2024年泉州市级免学费补助资金218.72万,待2024年实际享受免学费人数核实后,再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结算,支出功能科目列“2050302中专教育”科目,部门经济科目列“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各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完善市、县(区)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闽财教〔2015〕80号)规定的开支范围安排使用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结算2023年和预拨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第二批免学费补助资金安排表
澳门皇冠:教育局
2024年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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