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0-0101-2024-00007
- 备注/文号:南洪政〔2024〕58号
- 发布机构:洪梅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12
各村委会:
根据上级要求,决定开展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现将《洪梅镇2024年度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严格执行。
洪梅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洪梅镇2024年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审查和评价新一届村干部的经济责任及其履行情况,做好2024年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审计目的
开展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法律赋予的职责,是强化资产财务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环节,是检验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为考核、选拔村干部提供重要依据。
二、审计任务
根据安排,我镇将对全镇5个村进行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分别是:山溪村、三梅村、霞峰村、梅溪村、新联村。
三、审计对象和范围
审计对象
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及行使村民委员财务审批权的村“两委”成员。
(二)审计范围
自2021年换届以来至2024年6月村集体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情况,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四、审计内容和重点
审计内容主要是村集体财务运行情况,包括村干部财经法纪执行情况,集体资产、债务及权益的完整性、真实性,任期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及经济责任评价。
(一)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任期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任期以来巡察提出的问题是否有整改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村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 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确权到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是否纳入资产管理等。
2.债权、债务管理。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3.集体资产和建设工程发包、承包。土地、山林以及“四荒”等资源型资产和商场、厂房、店面等经营性固定资产,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 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工程项目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实绩突出村 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等。
6.其他。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热点事项。
五、审计方式和程序
(一)审计方式
我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审计,镇审计工作小组负责我镇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指导工作。
(二)审计程序
严格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开展工作,做到审前有计划、审中有记录、审后有报告、结果有公开、资料有档案。实施审计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由专业人员组成审计组。
1.实施审计3日前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做好接受审计准备工作。
2.搜集、取得能够证明审计事项的有关资料和实物等。
3.查阅账簿,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作出详细、准确的记录,并注明资料来历。对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和谈话内容做好记录。
4.编制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5.征求被审单位的意见,被审单位应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6.出具审计报告,并向村民公布。
7.建立审计档案。
六、审计组织实施
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6月12日前)
成立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小组,将审计工作小组名单和实施方案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科。
(二)实施阶段(8月31日前)
相关村采取集中审计的形式实施审计,对个别情况复杂、账目混乱的村,审计人员可进村实施实地审计。集中审计过程中,发现有重大经济疑问的,则必须实施实地审计。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审计组人员根据组内分工履行工作职责,互相配合完成审计事项。8月20日前,我镇将相关村审计报告初稿电子版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科备案。
审计结束后,每个被审单位均要形成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初稿必须报送镇主要领导审阅,正式审计报告要送达被审单位;要及时做出审计结论,向全体村民公开,并报送镇党委和有关部门,为考核、选拔干部提供重要依据。
(三)材料上报阶段(9月30日前)
将开展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连同相关村的审计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科。
七、组织领导
成立以洪梅镇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小组,镇分管领导任组长,镇相关科站工作人员作为成员。审计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周婉芬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八、审计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审计指导
要加强对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适时跟踪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审计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三)依法依规审计
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等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严格履行审计程序,规范审计文书,客观公正出具审计报告。审计过程中要认真接受群众投诉与监督;审计结束后,审计情况要向村集体组织全体成员公开。审计人员要自觉遵守审计纪律和廉政守则等各项规定,不得吃拿卡要、借机刁难,不得泄露与审计有关的内容及事项,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生的违规问题, 一律严肃处理,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四)严肃法规法纪
在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要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赔;涉及国家人员及村干部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要建立审计查出事项的问题移交制度,审计结论一经核实要立即移交,确保审计结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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