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4-0101-2024-00006
- 备注/文号:南九政〔2024〕16号
- 发布机构:九都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5
各村委会,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防灾减灾的主动性,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九都镇实际情况,现将《关于调整九都镇地质灾害群众安全转移的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九都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调整九都镇地质灾害群众安全转移的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防灾减灾的主动性,尽最大限度减轻灾害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地做到“不死人,少损失”。结合本镇地质灾害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组 长:陈明曦(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炜琳(九都司法所所长)
成 员:吴伟斌(九都派出所所长)
沈晖虎(九都供电所负责人)
谢友土(九都卫生院院长)
陈昌炽(九都广电站站长)
蔡亦顺(九都自然资源所所长)
林金辉(和安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一彬(秋阳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丹凤(林坑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德宗(金圭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蔡炳春(美星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郑南平(美星村村委会常务副主任)
黄进坚(秋阳村村委会常务副主任)
黄水中(金圭村村委会常务副主任)
李添发(林坑村村委会常务副主任)
许更洪(和安村村委会)
二、工作内容
1、信息运行:依据本镇地质灾害点确定群众安全转移路线,由领导组长根据上级有关防治抗灾布置要求,及时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有关精神,由副组长组织具体实施,并立即通知各片区分管领导和各村负责人。各村负责人在接到信息后马上通知本村的具体地质灾害点人员做好安全转移工作。
2、安全转移信号:由各村负责人和挂钩村领导及各驻村工作队通知危险险情的信号,并按照地质灾害点的转移路线,通知到各家各户。
3、转移路线安排:
(1)根据各村的不同情况,由各村对灾害点逐个进行预先拟定,其中包括疏散线路、人员安置情况(详见各村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方案)。
(2)镇驻村工作队、村负责人应深入受灾点,及时处理具体工作,确保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
(3)各村要组织应急分队,协助受灾点群众安全转移。一是做好安全保护工作,二是协助抗灾救灾工作。
4、注意事项:
(1)遇有台风暴雨时,各村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本预案要求,逐户转移。
(2)一旦发现新的地质灾害点,应做好受灾户群众的安全转移,并及时上报。
(3)地质灾害一旦发生时,必须组织群众向灾害点两侧方向转移,严禁顺滑坡方向转移。
(4)警报解除后,各村应逐户通知返回,并严密监视灾害点的动态。
(5)林坑村地灾户单列管理。
(6)监测制度:每年1—4月和10—12月为少雨季节,为正常时段,地质灾害监测每月进行一次,每年5—9月为汛期,每10天观测一次,暴雨期间(连续强降雨)加密,当出现异常情况应每小时观测一次。
三、警报解除
当险情排除后,由领导小组负责联络各驻村工作队及各村负责人通知各家各户或转移到安全地带的所有群众,并严密监视日常动态工作。
附件:1.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方案。
2.九都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分解表。
3.九都镇地质灾害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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