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6-0101-2024-00019
- 备注/文号:罗政〔2024〕97号
- 发布机构:罗东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21
各村(居)委会,各中学、中心小学:
一年来,在罗东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镇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担当,营造更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经研究,决定在第40个教师节期间公布一批在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业绩突出的个人,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罗东镇各中学、中心小学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推荐基本条件及要求
推荐范围为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含派入的支教教师)和从事管理、教辅及后勤服务工作的人员。具体条件为:
(一)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
(二)师德师风高尚,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学生“四个引路人”,为人师表,行为世范,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光荣形象。
(三)专业能力强,模范履行教师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和科研创新,致力于攻克“卡脖子”难题,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成绩显著。
(四)教书育人成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敬业爱生;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积极承担课后服务工作,在人才培养等方面成绩显著。
(五)工作作风优良,品德高尚,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六)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七)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突出。
(八)近年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
(九)评选推荐坚持面向基层,特别是长期在条件艰苦的地区从教的教师,以及长期担任中小学班主任等德育工作者。
(十)各校要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优秀临时聘用教师纳入推荐范围。
三、评选推荐的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推荐应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推荐人选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评选推荐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申报的方式。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推荐名单要按照相关要求在校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开、透明、公正。
(三)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将附件2《罗东镇2023-2024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一式二份,被推荐者近一年来的事迹材料一份(不超过500字)及综治、纪检监察等相关证明材料于8月28日前报送镇政府。
附件: 1.罗东镇2023-2024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罗东镇2023-2024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罗东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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