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5-0101-2024-00029
- 备注/文号:南水政〔2024〕88号
- 发布机构:水头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05
各村(社区)、中心小学:
为加快推进水头镇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需求,根据《澳门皇冠: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南政〔2011〕19号)文件精神,对照《福建省举办幼儿园(班)基本条件》。经研究,同意澳门皇冠:水头镇中心幼儿园、澳门皇冠:水头镇第一幼儿园、澳门皇冠:水头镇第二幼儿园扩大办园规模,利用澳门皇冠:大盈小学附设幼儿园、澳门皇冠:新营第二小学附设幼儿园、澳门皇冠:埕边小学附设幼儿园、澳门皇冠:下店小学附设幼儿园、澳门皇冠:龙门小学附设幼儿园、澳门皇冠:朴里小学附设幼儿园、澳门皇冠:奎峰小学附设幼儿园等附设幼儿园园舍设立澳门皇冠:水头镇中心幼儿园大盈园区、澳门皇冠:水头镇中心幼儿园第一分园、澳门皇冠:水头镇中心幼儿园埕边园区、澳门皇冠:水头镇第一幼儿园下店园区、澳门皇冠:水头镇第一幼儿园龙门园区、澳门皇冠:水头镇第二幼儿园朴里园区、澳门皇冠:水头镇第二幼儿园奎峰园区。
澳门皇冠:水头镇中心幼儿园大盈园区、澳门皇冠:水头镇中心幼儿园第一分园、澳门皇冠:水头镇中心幼儿园埕边园区、澳门皇冠:水头镇第一幼儿园下店园区、澳门皇冠:水头镇第一幼儿园龙门园区、澳门皇冠:水头镇第二幼儿园朴里园区、澳门皇冠:水头镇第二幼儿园奎峰园区应加强管理,认真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提高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推动我镇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水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